公告日期:2018-04-05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事项的概述
2017年9月21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粤泰置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置地”或“甲方”)以人民币153,081,089元收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盈置业”)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0号)。
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截至2017年9月22日,粤泰置地已完成支付
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153,081,089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零捌
万壹仟零捌拾玖元)。截至目前,粤泰置地在接管万盈置业后向万盈置业及相关公司投入的往来款余额为人民币111,026,758.21元。
二、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由于在合作过程中,合作各方意愿未能达成最终一致,万盈置业股权也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商过户手续,出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区域调整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的土地项目储备、开发业务范围,改善公司现金流,经2018年4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2018年4月3日,粤泰置地与沈阳润德投资有限公司、沈阳金泰格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贾彬签署了关于终止本次投资事项的《协议书》。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粤泰置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一:沈阳润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二:沈阳金泰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
丁方(担保人):贾彬
第一条、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本解除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沈阳万盈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且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互不追究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二天内将已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153,081,089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零捌万壹仟零捌拾玖元)股权对价款无息返还至甲方账户。
第三条、(1)鉴于甲方在接管标的公司后向标的公司及相关公司投入的往来款余额为人民币111,026,758.21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壹佰零贰万陆仟柒佰伍拾捌元贰角壹分),利息为人民币8,104,085.62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万肆仟零捌拾伍元六角贰分),共计人民币119,130,843.83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壹拾叁万零捌佰肆拾叁元捌角叁分)。
(2)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99,130,843.83 元(大写:玖仟玖佰壹拾叁万零捌佰肆拾叁元捌角叁分),同时
向甲方在国有银行开设并由甲乙双方共管的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2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没有发生本协议第六条中甲方承诺事项以外情况出现的,在上述共管账户的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直接支付给甲方;如发生本协议中甲方承诺事项以外情况出现的,乙方及丁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可以先行从该剩余款项中予以扣除,该款项不足以弥补乙方及丁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第四条、在甲方收到上述第二条和第三条第2款的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甲方将已接管的标的公司移交给乙方。
第五条、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仍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款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索相应违约金,丁方对前述款项及违约金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把标的公司移交给乙方,每逾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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