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03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销售预计确认公司 2017 年度 15,320.33 万元的营业收入及约
2,200万元的净利润仅为公司财务部门预测得出,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并未对公司本次交易及在2017年度确认上述15,320.33万元的营业收入及约2,200万元的净利润事项进行实质审核,本次交易是否在 2017 年度确认 15,320.33 万元的营业收入及约2,200 万元的净利润尚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对公司资料进行审核,完成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结果后才能确定。因此,目前对于上述销售在 2017 年度公司确认 15,320.33万元的营业收入及约 2,200 万元的净利润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17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01号)。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回复,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一、公告显示,本次收益权转让相关价款分两期支付,并约定受让方在合同签署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价款 2.8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第一期转让价款的支付进展,该笔交易对2017 年公司经营数据是否产生影响: 公司回答: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湛江海河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给公司的 8,500 万元人民币。因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 7
号楼全部地上可售楼层(即2楼至46楼中除架空层与避难层之外的所有楼层)
的01单位,湛江海河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该8,500万元相对应的单位为:
总面积 单价 总价
楼层 房号 (平方米) (万元/平 (万元) 已付款
方米)
2 2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3 3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4 4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5 5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6 6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7 7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8 8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9 9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10 1001 237.2456 5.4 1281.12624 651.67
11 1101 369.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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