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
李非先生,1956 年 7 月出生,南开大学企业管理学博士,日本学术振兴会
企业管理学博士后。多年来主要从事管理学、战略管理、日本式管理、市场社会理论等的研究。出版《军事韬略与企业竞争》、《企业集团理论-日本的企业集团》、《富与德—亚当斯密的无形之手》等专著多部,发表论文 20 余篇。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峰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1984 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
大学),获学士学位,1989 年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硕士学位,历任湖南大学、广东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教师、会计系主任,1996 年晋升为会计学副教授,2005 年晋升为财务管理教授。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企业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企业咨询等工作,在《经济管理》、《当代财经》等杂志上发表论文 50多篇;主编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著作多本;主持及参与省级以上课题 10 多项。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志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以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李非、张晓峰、
胡志勇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均亲自出席 9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 2 次,胡
志勇出席 2 次,李非、张晓峰各出席 1 次。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同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且不定期赴公司与董事会、管理层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交换意见。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我们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动态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为我们正确判断、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查核,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鉴于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2022 年仍有新增融资计划,由于该部分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
或者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操作方便,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95 亿元的限额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50%以后的借款担保),该授权只限于为本公司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包括 2021 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其中为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担保,为各控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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