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0
关于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瑞思”、“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苏州艾科瑞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安信证券会同艾科瑞思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康达”)作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设置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
安信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唐斌、肖江波、姚垚、郭翔宇、姬烨超、张怡婷、殷笑天,其中唐斌、肖江波为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丰富,唐斌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要求和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辅
导期内,安信证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结合艾科瑞思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订了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安排了具有丰富项目经验的项目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
2、辅导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持续地尽职调查和辅导,通过现场考察、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交易资料文件、当面访谈、问题诊断、提出问题、督促整改、为辅导对象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个别答疑等多样化的辅导方式,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辅导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安信证券本期辅导工作主要为:
1、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会同北京康达、中汇会计师持续开展对辅导对象的全面尽职调查工作,通过关注半导体行业的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核查重点,查阅重要合同及交易资料、对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根据公司的行业和业务特点分析公司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内控程序的设计及实施等尽职调查程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合
规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持续和全面的核查,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持续保持规范要求;通过调查公司的产、供、销等运行情况,督促产、供、销等系统独立完整,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2、在本期工作中,安信证券会同中汇会计师,结合艾科瑞思 2023 年经营情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分析讨论,并与公司交流未来行业趋势、2023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计划,就当前经营环境变化背景下,公司业务及内部流程变化所需匹配的内控程序进行培训辅导。
3、在本期工作中,安信证券会同中汇会计师和北京康达,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公司组织小范围业务流程内控指导培训及疑问解答,为公司制定人员激励计划等提供方案论证和案例研究探讨,同时继续督促辅导对象自学必要的法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
4、在本期工作中,安信证券会同北京康达,结合公司自身治理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主要管理层、治理层人员开展了沟通及交流,协助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人员学习并理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公司治理层人员及其架构,分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对尽职调查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汇总,督促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
本期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能够按照辅导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公司亦能够主动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落实辅导内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规范运作,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汇会计师、北京康达,根据《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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