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4 15:40:00 股吧网页版
盘江股份:盘江股份关于向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5-05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发电公司”)。

增资金额:133,400 万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普定发电公司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由普定发电公司投资建设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666,994 万元。为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按照不低于20%的项目资本金要求,公司拟向普定发电公司增加投资 133,400 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5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普定发电公司概况

(一)普定发电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开双龙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普定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普定发电公司资产总额 570,295.84
万元,负债总额 470,567.33 万元,净资产 99,728.5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51%。2025 年 1-6 月,普定发电公司营业收入 116,572.19 万元,净利润
7,268.8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投资项目情况

普定发电公司投资建设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项目总投资 666,994 万元,建设 2×660MW 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配套项目,计划工期 25 个月,该项目已取得贵州省能源局《关于普定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和《省国资委关于同意能源集团自主实施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的批复》(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08)。
三、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根据《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增资采取
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二)增资金额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 133,400 万元,认缴普定发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3,400 万元,增资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出资到位。增资完成后,普定发电公司注册资本为 233,4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三)增资用途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投资建设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三大主机采购款、EPC 工程款、征地搬迁款及其他费用等。当增资资金有结余时,可将结余资金用于主业其他投资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出资到位。本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普定发电公司 100%股权。
2.本次增加投资用于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结构调整、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地区经济发展和能源保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推动清洁高效煤电建设,延伸煤炭产业链条,深入推进公司“煤电一体化”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盘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