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 敏)
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勤勉履职,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客观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敏,女,1970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
业,博士研究生、一级律师。曾任贵阳第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争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泽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贵州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公
司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并按规定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3 次,审议通过议案 57 项;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19 项;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8 次,审议通过议案
10 项;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5 项;召开审计委员
会 5 次,审议通过议案 18 项;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2 项;
召开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3 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通过议案 5 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表决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意见 会次数
赵敏 13 13 12 0 0 全部 1
同意
2.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姓名 会议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表决意见
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全部同意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全部同意
赵敏 合规与风险 全部同意
管理委员会 3 3 0 0
独立董事 4 4 0 0 全部同意
专门会议
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也不存在公司阻挠本人行使上述职权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和决议事项均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