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姜青松先生、田立先生、赵晓坤先生、张广宁先生、赵清野先生、刘晓晶女士及齐宁女士回避表决。同意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由公司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包括综合绩效和专项绩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60%。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包括综合绩效和专项绩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60%。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款项,扣除后剩余部分足额发放给个人。
2.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综合绩效按月实行预发放,预计完成年度关键业绩指标的,综合绩效可按最高不超过上年综合绩效的 80%预付,每存在一项未按进度完成的指标预付上限下浮 5%,
最高下浮 30%。年度业绩考核评价后,根据公司核定的综合绩效标准分三年进行递延支付,其中第一年按照综合绩效的 90%进行清算,第二、三年分别按照综合绩效的 5%进行兑现。专项绩效在标准核定后一次性支付。
3. 除上述年度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按其所任职务和任职时间分段核定兑现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