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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6:金山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一五年十二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总体方案
本公司拟分别向华电能源和辽宁能源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铁岭公司51%和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铁岭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电能源和辽宁能源。
(三)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铁岭公司100%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本次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华电能源和辽宁能源。
(三)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本公司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的比较,本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12月10日),股份
发行价格为4.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金山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则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由4.83元/股调整为4.73元/股。
(四)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60,404.2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1.02%,其中向华电能源发行30,806.16万股,向辽宁能源发行29,598.08万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华电能源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华电能源名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华电能源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华电能源所持上述金山股份的股票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能源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辽宁能源名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辽宁能源所持上述金山股份的股票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七)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铁岭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归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公司承担。
本次过渡期损益安排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因素:
第一,2014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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