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7 18:26:45 股吧网页版
华电辽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5-044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
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销售公司,曾用名:华电(辽宁)配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000 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前,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已发生
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额度的资产交易行为有项目前期费用 7,700 万元,本次交易发生后合并累计达 17,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能源销售公司核心业务围绕能源销售展开,增资资金将用于业务拓展、技术升级与合规运营等方面。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电力政策调整、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能源销售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市场、运营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持续跟踪区域
电力市场需求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潜在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2021〕1595号),以下简称《售电办法》)政策要求,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在 1 亿元至 2 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 6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当前售电行业竞争加剧,较多重点电力用户招标条件明确要求注册资本金为 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增强客户合作信任度与市场议价能力,积极参与辽宁省重点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公司拟向能源销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使其实收资本及资产总额达到 2 亿元以上,以保证能源销售公司正常参与 60 亿千瓦时以上电力市场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0,000

尚未确定

现金

出资方式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前,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额度的资产交易行为有项目前期费用 7,700 万元,本次交易发生后合并累计达 17,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