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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江钨装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熊腊元先生、张保泉先生组成,余新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第八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熊腊元先生、张保
泉先生、余新培先生因换届选举,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审议并同意孟祥云女士、潘长福先生、温鹏先生、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换届选举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为:孟祥云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潘长福先生(非独立董事)、温鹏先生(非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独立董事)、刘振林先生(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听取或审议事项

2025-01-03 审议通过《安源煤业 2024 年年报编制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5-01-14 1.《关于安源煤业 2024 年度未审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的议案》
2.《关于<按时进场审计的督促函>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安源煤业初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

2025-04-01

2.《关于安源煤业初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的议案》

3.《关于<年报审计沟通意见暨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督促函>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04-16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04-2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5-05-09 1.《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5-08-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10-27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的议案》
3.《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公司定期报告审核工作职责,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和建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协商确定。在审计报告意见初稿形成后,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关管理层人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年度审计情况的反馈,并审阅初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再次审阅年度财务报表,并将审议和表决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各期财务报告,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情形。

(二)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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