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金剑、刘刚、张铮组成,其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金剑担任主任委员。
2025 年 5 月 30 日,独立董事张铮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职工董事张勤学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金剑、刘刚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独立董事金剑、刘刚因工作原因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相关成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穆炯、张铮、张勤学担任,并由穆炯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各自任职期内的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暨年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共 3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 9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9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相关成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续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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