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持有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3,42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达运输”)持有公司股份 72,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上述主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彬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系一致行动人。
东北特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611,404,51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0%。本次解除质押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总数 203,426,44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3.2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
公司股东东北特钢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虹达运输于近日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东北特钢将质押给虹达运输的 72,450,000股公司股份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方式转让给虹达运输抵偿部分
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30)。
东北特钢于202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72,450,000 股公司质押股份的过户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东北特钢及虹达运输的通知,东北
特钢持有的 72,450,000 股公司股份已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登记至虹达运输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同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该股份所对应的质押效力在过户登记完成后自动解除。本次股份变动前后东北特钢、及虹达运输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前 转让情况 转让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东北特钢 275,876,444 13.99 -72,450,000 3.67 203,426,444 10.32
虹达运输 0 - 72,450,000 3.67 72,450,000 3.67
二、本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72,45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7%
解除质押时间 2026 年 6 月 24 日
持股数量(股) 611,404,516
持股比例 31.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03,426,44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3.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2%
三、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虹达运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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