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4 16:19:41 股吧网页版
抚顺特钢: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持有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3,42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达运输”)持有公司股份 72,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上述主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彬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系一致行动人。

东北特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611,404,51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0%。本次解除质押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总数 203,426,44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3.2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

公司股东东北特钢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虹达运输于近日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东北特钢将质押给虹达运输的 72,450,000股公司股份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方式转让给虹达运输抵偿部分
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30)。

东北特钢于202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72,450,000 股公司质押股份的过户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东北特钢及虹达运输的通知,东北
特钢持有的 72,450,000 股公司股份已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登记至虹达运输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同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该股份所对应的质押效力在过户登记完成后自动解除。本次股份变动前后东北特钢、及虹达运输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前 转让情况 转让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东北特钢 275,876,444 13.99 -72,450,000 3.67 203,426,444 10.32

虹达运输 0 - 72,450,000 3.67 72,450,000 3.67

二、本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72,45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7%

解除质押时间 2026 年 6 月 24 日

持股数量(股) 611,404,516

持股比例 31.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03,426,44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3.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2%

三、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虹达运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