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葛敏(届满离任)
本人葛敏,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离任。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决策监督、专业咨询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葛敏,1969 年 11 月出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博士后研究人
员、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中国科技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百宸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青少年助学基金会法律顾问。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人员进行自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为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届满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能
够充分安排时间投入公司履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等 8 次董事
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8 8 0 0 0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始终保持严谨负责的
态度,积极投入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全面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决策和咨询作
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情况 表决情况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及听 同意
审 计 委 员 会 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 1.年审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 会计师就审计工作的职业道德与独立性声明;2.汇报
月 14 日 会议 2024 年审计工作安排;3.说明 2024 年年审中重点审计
领域;4.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沟通讨
论。
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 年度 同意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2025 年 4 审 计 委 员 会 议案》《关于聘请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月 1 日 2025 年第二次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会议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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