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6-0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投资种类 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已经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选择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拟继续将部分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该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利用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或财务总监授权代表负责在董事会批准的时间、额度等范围内具体实施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以及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与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一致。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金融机构开户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通过股权控制等关系,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或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选择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
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控制理财投资产品风险。在保证公司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
理财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重点考虑收益和风险匹
配,重点关注资金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实施
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