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6-02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
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422,538,887.20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919,720.0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52,716,010.42
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9,849,817.92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经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5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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