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徐而迅,女,1965 年出生,本科,二级律师,无锡市第一层次领军律师。曾任中共无锡县委党校教员,锡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科员,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无锡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政协委员、常委,无锡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无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无锡市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获司法部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江苏省优秀公益律师、江苏好人、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无锡市优秀律师、无锡市政协委员风采人物、无锡好人、无锡市优秀仲裁员等称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仲裁员,沈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委员,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
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地审议并投出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任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任
本年度应 亲自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出
事姓名 期内召开 次未亲自出 期内召开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徐而迅 6 6 6 6 0 0 否 3 1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
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会上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姓名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徐而迅 1 1 5 5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关
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
了必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