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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2 18:22:06 股吧网页版
600401:*ST海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告日期:2016-03-22

股票简称:*ST海润 股票代码:60040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一六年三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的

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君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

(如需)的审核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华君电力、保华

兴资产和瑞尔德共3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华君电力以现金和所持有的源源水务

80%的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华兴资产以其所持有的源源水务20%的

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瑞尔德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华君电力、保华兴资产为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合计持

股比例超过5%,构成公司的关联方,瑞尔德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YANGHUAIJIN(杨怀进)先生控制的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所有

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40,740,740股(含740,740,740股)A

股股票。其中,华君电力认购不超过591,619,933股,认购比例为79.87%;保华兴

资产认购不超过38,009,696股,认购比例为5.13%;瑞尔德认购不超过111,111,111

股,认购比例为15%。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收购源源水务100%股权和220MW并网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疆精河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内

蒙古乌兰察布5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替换为“内蒙古鄂尔多斯80MW并网光

伏电站项目”。

5、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发生变动,

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月19日)变为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3月22日),变更后的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2.0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为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监会的指导意见,经公

司与认购对象友好协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维持2.70元/股不变。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2013年第9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正案》,2014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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