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离任)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李志华先生,1974 年生,2004 年至今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高级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 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会情况
亲自 其中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列席股东
出席 方式参加次 年未亲自出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李志华 13 12 11 1 0 否 4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实际出 应出席/实际出席 应出席/实际出 应出席/实际出
姓名 席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薪酬与考 席董事会战略委 席独立董事专
委员会次数 核委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门会议次数
李志华 4/4 0/0 0/0 3/3
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就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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