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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6:06:44 股吧网页版
动力源: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人,对动力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间(以下简称“本督导
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李详、何文景

(三)现场检查人员

李详、何文景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23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本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大额资金明细账,查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经检查,本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亲自前往监管银行打印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合同进行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了解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冻结情况

保荐人于 2026 年 4 月 1 日亲自前往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了解所有募集资
金专户的冻结情况。经检查: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 321770100100070067 有 1 笔冻结,金额为 186,105.51 元,该笔冻结已
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解除。

(2)截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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