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方式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上证 e 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一)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在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方面充分考虑,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二)公司在官方网站(www.naritech.cn)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用于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三)公司设立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具体详见定期报告披露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回应、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
(四)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重视和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公司应当指派并授权专人及时查看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予以回复;
(五)公司接受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及个人、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的调研,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的,除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外,还应当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与其签署承诺书。公司可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者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在核实中发现前款所述文件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对方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当及时对外公告进行说明;
第八条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第九条 公司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三章 投资者说明会
第十条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