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进)
本人作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进,男,1967 年出生,工学博士,注册环保工程师。曾任职于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从事环保科研和低碳政策研究等工作。2018 年 10 月起至今在太原理工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担任研究员,现任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理事长、山西科城绿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山西沃浦零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6月任期届满并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人自2025年6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开展独立性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 3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会前
充分研读材料,会上结合行业形势与公司实际独立发表意见,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及内控执行等关键事项。本人对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或反对票的情况。同时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的形成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需提名及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本人持续跟踪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与行业发展趋势,主动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布局及经营管理实际情况。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两项议案进行了专项审阅。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布局,本人重点从业务协同性、交易必要性、风险可控性及长期战略影响等角度开展审慎研判,充分发表独立专业意见,确保相关事项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又严格遵循合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严格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查阅权与质询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有序,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亦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重点就内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年审工作计划、审计实施安排及审计关注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外部审计监督作用,助力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持续保持与
中小股东的常态化沟通交流。通过上证 E 互动、股吧等平台及时关注投资者诉求,主动收集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相关意见与建议;在股东会现场与外部股东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其诉求与合理建议;持续跟踪市场舆情,畅通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形成良好互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管理层的陪同之下,对 240 万吨机焦、H 型钢生
产线等主要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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