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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56:47 股吧网页版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2025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七月经
批准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三年二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140000113036931N。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
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3 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
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原非流通股份全部转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根据本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42 号),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5,900.00 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00,68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 100,680.00 万股,全部系无限
售流通股份。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680.00 万元,许可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
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洗选;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招
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要产品为焦炭和型钢。

公司注册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 100 米。

总部办公地: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安民。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 2022 年以来连续亏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16.35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9.52%;流动负债超出流
动资产 15.49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0.20 亿元,且公司存在未按约定结算
账期支付的应付账款、未及时缴纳社保等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
铁”)提供 25.30 亿元担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8 亿元的 209.48%。
新泰钢铁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 83.67%。

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为新泰钢铁提供的大额担保以及新泰钢铁的财务状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评估了公司及新泰钢铁的流动性压力、持续经营能力以
及应对计划,并进一步评估了相关情况对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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