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监督审查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贾增峰先生、孙水泉先生和杨锦龙先生组成,
2025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王团维先生、翟颖女士和王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王团维先生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2/3。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并积极就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二四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二○二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对公司二○二四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二○二五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主要工作如下:
1、2025 年 2 月 12 日,参加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听取了
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投融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未审财务报表,出具书面肯定性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2025 年 4 月 24 日,审阅年审会计师向治理层提交的关于 2024 年度现场
审计及相关情况汇报,包括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持续经营事项、对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的关注等事项;
3、2025 年 4 月 26 日,出具书面通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确定的
年报披露时间,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4、2025 年 4 月 27 日,参加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总体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审定后主要财务数据及审计结论等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在出具审计报告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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