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2 18:57:21 股吧网页版
三友化工: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6 月 12 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现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之蓝色公司债券发行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可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及各期(如涉及)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增信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置换蓝海科技股权出资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交易场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到期之日止。

13、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