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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21:19:20 股吧网页版
江淮汽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目 录

一、关于融资规模...... 第 1—11 页
二、关于经营情况...... 第 12—52 页
三、关于主要资产...... 第 52—97 页
四、关于财务性投资...... 第 97—126 页
五、关于关联交易......第 126—142 页
六、关于其他事项......第 143—145 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28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公司)转来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说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提及的 2021—2023 年度相关财务事项实施了相关核查,并出具了《回复函》(容诚专字[2025]230Z1202 号),本回复函中涉及 2021—2023 年度的数据、事项引用了上述回复,针对上述回复,我们未执实施相关核查程序,不发表核查意见。

一、关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及测算依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情况;(2)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问题二)

(一)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及测算依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 587,459 350,000

合 计 587,459 350,000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587,45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均属
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 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 设计开发费 356,659 250,000 是

2 试验费 28,639 20,000 是

3 材料费 92,517 80,000 是

4 人工费 89,088 - 是

5 其他费用 20,556 - 是

合 计 587,459 350,000 -

本次募投项目系全新平台的产品开发,上述投资明细均发生在项目立项后的开发阶段,均为资本化阶段的支出。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系参照公司类似平台项目的历史开发经验,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开发内容和平台定位,结合市场调研等综合评估确定的。

投资内容主要为平台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设计开发费用、人工费用、试验费用、材料费和支付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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