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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18:01:41 股吧网页版
江淮汽车:江淮汽车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尽责,规范运作,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素玲、汤书昆、尤佳、项兴初、马翠兵5位成员组成,其中王素玲担任主任委员。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策略及重点。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
项:

1.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2.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7. 江淮汽车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江淮汽车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事项:

1.江淮汽车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事项: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对公司部分资产核销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事项:

1.江淮汽车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

独立性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专业性方面: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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