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4533 证券简称:联冠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变更要求。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 8月 21日公司
公告编号:2017-03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董事夏仕兵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起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于“其他收益”项目。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4
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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