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分别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
1、公司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列入《公司章程》,并废止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3、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代表一名。
邢永刚先生、左永华先生、李晖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三位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国药现代公司章程(2023 年 9 月版) 国药现代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版)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为维护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国药现代公司章程(2023 年 9 月版) 国药现代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版)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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