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8:15:22 股吧网页版
国药现代: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八届
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事务所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暨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情况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7.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45.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82.00 万元(含税),系按照天健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以上费用与 2024 年度相同。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 2025 年报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4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2026 年 2 月初,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发出《关于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的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期进入审计业务完成阶段,做好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编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沟通,年审注册会计师也以书面函件方式做出了反馈。

2026 年 2 月 11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事务所关于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经初步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 年 3 月 26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五、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了对事务所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六、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