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838068 证券简称:永捷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永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2日09点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58号院7号楼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秦利峰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年度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
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4,391,399.53 116,607,147.25 -96.23%
净利润 -41,435,787.79 3,475,311.01 -
净资产 -7,220,327.89 28,490,459.90 -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永捷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北京永捷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2)。(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七)审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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