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
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和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的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有效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业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在毕马威华振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沟通,充分了解审计情况,对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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