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友好互动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相统一,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稳健、持续的服务平台,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和谐的股权文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诚信、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来提高股东价值,同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和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相关规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真实、完整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充分披露信息;公司披露信
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三)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四)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地披露信息,与投资者持续、有效沟通,并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不定期举行与公众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五)互动性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沟通方式,最大限度吸引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
(六)诚信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七)高效、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八)保密性原则: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时,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投资者(包括本公司在册股东和潜在投资者),证券机构及其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和政府机构,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方向、战略方针、经营宗旨和经营计划等;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它信息: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重大关联交易、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
(三)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四)公司文化建设;
(五)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投资者关心的其它信息。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一)分析研究:
对投资者人数、资金量、投资偏好等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督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学习;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与讨论;研究相关行业动态,定期和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董事会参考。
(二)信息采集:
参与公司重要法律文本(包括定期报告)的编制,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及经营状况,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参加公司重大会议,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三)信息沟通:
按监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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