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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