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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26:02 股吧网页版
柳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审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共同确定了审计计划。

(三)2026 年 3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所项目负责人共同召开审计工
作沟通会。会议重点围绕公司鹿寨分公司长期经营性资产的减值测试评估报告结果进行专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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