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降低税务管理风险,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第二条 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所有的涉税活动均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日常税务事项和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均应符合税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三章 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第四条 税务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财务总监履行税务总监的职责;资产财务部部长履行税务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资产财务部设置税务专员岗位;公司核算中心履行涉税业务的审核和会计处理职责。
分、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是税务工作的负责人;分子公司财务部部长履行分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分子公司统计、材料
会计和销售会计负责采购和销售环节的发票审查职责。
第五条 税务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制度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二)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提示报表,对应相应的税务风险指标库进行管理。
(三)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分子公司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税务管理机构为分子公司提供税务分析和重大涉税业务的指导意见。并每年对公司整体税务信息分析,识别税务风险。
(四)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负责与税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接洽、协调和沟通应对工作,负责解决公司的相关涉税事项。
(五)参与公司日常的经济活动和合同会签,根据税收政策,为公司战略制定、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重大决策及研发、采购、销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与建议。
(六)负责最新税收政策的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的经营活动预判税务风险。(七),负责给分子公司提供税务咨询。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涉税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八)跟踪分析纳税申报、税负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纳税申报风险。(九)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 资产财务部设立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资产财务部
部长、税务管理岗、票据结算岗、发票管理岗相互分离。
第七条 税务管理的不相容职责包括:
(一)负责税务资料的准备与填报;
(二)纳税申报底稿的计算;
(三)申报表的填报和税款缴纳;
(四)财务印章保管;
(五)准备和保存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备;
(六)其他应分离的税务管理职责。
第八条 税务事项的申报、计缴、报备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第四章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
第十条 公司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
(一)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
(二)涉税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包括:纳税申报底稿的计算;申报表的填报和税款缴纳;财务印章保管;准备和保存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向税
务机关进行报备;
(三)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四)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五)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六)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七)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八)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九)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资产财务部协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以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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