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人员包括黄蓉女士、吴非先生、张成勇先生,其中黄蓉女士、吴非先生为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蓉女士担任。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 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1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2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各委员在全面了解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基础上,认为: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5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3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项分析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4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
况、2025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客观地体现了各种影响因素对公司效益的影响。财务报告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制度规程完善,内控结果富有成效。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程和要求实施了内控管理,并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对外担保、采购与付款管理、信息披露等重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了相关风险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升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3.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1)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专业研判,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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