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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17:26:01 股吧网页版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工作要求,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新增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以下
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
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
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
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有下列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 有下列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 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 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
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
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
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 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
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

(五)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
洁从业规定;

(五)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 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 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 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
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七)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八)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 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
务; 务;

(八)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 (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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