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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14:07 股吧网页版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冰,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艳,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二)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致同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符合事务所相关资质条件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充足的复核时间;能够坚持原则,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对项目整个过程实行独立的监控,适时介入业务执行过程,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判断相关工作底稿进行实时独立的复核;复核工作底稿纳入审计业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保管。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讨论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作出的重大判断,包括在项目质量复核过程中识别出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判断;为项目质量复核预留足够的时间;保证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的必要参与;完成项目质量复核并解决意见分歧后,方签署业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
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致同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信用减值、商誉减值、公允价值计量、研发费用、开发支出、销售费用、合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同时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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