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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9:56:26 股吧网页版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倪静,现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倪静,厦门大学与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亲自出席11次;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出席2次。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认为: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度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股东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委员,恪守实施细则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职,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决策,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聚焦公司关联交易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审议。认真研读议案资料,梳理关键信息,从交易必要性、合规性、对公司影响等多维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经过审慎考量,本人认为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利益与法规要求,故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秉持审慎负责、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本人认真查阅公司提交的全部相关文件资料,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审慎研判并参与表决。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事项开展审计、咨询或核查工作,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也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亦未通过公开方式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沟通,就年度审计工作部署、核心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推进进度等内容开展多次沟通交流;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编制、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充分交换意见,有效保障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借助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官方渠道,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核心内容,与中小股东开展充分沟通互动,认真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动态、市场舆论走向及媒体相关评价,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会议,仔细审议会议议案及配套材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成效,深入掌握公司核心业务的经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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