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4-15
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 2011—0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 2010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以许可(2010)576 号文《关于核准吉
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78.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6.2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4,999,71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54,749,71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0]072 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0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公司发展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一部分暂
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用 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行为。
三、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认为:
1、吉恩镍业使用7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
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
2、吉恩镍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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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吉恩镍业《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3、作为吉恩镍业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同意吉恩镍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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