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恩镍业”)现任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因工作原因,毛志宏先生辞去在本公司担任的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旭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胡静波先生、李明先生、王旭女士。
王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胡静波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上三名独立董事的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静波,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导。1996年至今,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副院长。
李明:男,汉族,1962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中威华德诚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北京中盛智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王旭:女,汉族,1968年 11 月出生,博士后,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2年 9 月至 2006年 8 月吉林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年 9
月至 2007年 9 月加拿大 Brock 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8年 1 月至 2009
年 6 月中国联合工程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 6 月至今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财务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作为吉恩镍业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吉恩镍业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恩镍业已发行股份的 1%
以上、不是吉恩镍业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恩镍业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吉恩镍业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吉恩镍业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吉恩镍业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
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6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
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2、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
根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职责权限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年度报告工作、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事项进行审议和讨论。
3、股东大会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充分了解各项
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4、会议表决情况
我们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见面沟通,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了解了公司发展现状以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科学客观的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就生产经营情况或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并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认真回复,积极地配合独立董事展开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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