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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9:16:02 股吧网页版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签订补偿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回

签订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补偿协议简要内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与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以下简称“更新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收回红塔仁恒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鹅槽山金鸡路北及前山鹅槽山片区两宗用地及地上合法产权房屋,更新局拟货币补偿红塔仁恒合计 666,342,221.00 元。

本次签署补偿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协议补偿款金额较大且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导致支付期较长,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补偿协议概述

(一)补偿协议的基本情况

1.补偿协议概况

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收回红塔仁恒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鹅槽山金鸡路北及前山鹅槽山片区两宗合计 286,622.48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合法产权房屋。为响应当地政府公共利益需要,红塔仁恒与更新局就行政收回土地相关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补偿总价人民币 666,342,221.00 元。

2.补偿协议要素情况
交易事项(可多选)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红塔仁恒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鹅槽山金鸡路北及前山
鹅槽山片区两宗工业用地及地上合法产权房屋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666,342,221.00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截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账面净值为 118,212,726.80 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463.68%
比的溢价情况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更
新局向红塔仁恒支付补偿款人民币 66,634,222.10 元;
支付安排 2026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更新局向红塔仁恒支付补偿款
人民币 566,390,887.85 元;协议项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移交完毕,且完成相关不动产权注销手续后十个工作日
内,更新局向红塔仁恒支付补偿款人民币 33,317,111.05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补偿协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

(三)补偿协议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补偿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补偿协议对方为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更新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更新局隶属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补偿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1.补偿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红塔仁恒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鹅槽山金鸡路北及鹅槽山片区两个地块,地块一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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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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