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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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HENGSHIFOUNDATIONCOMPANYLIMITED
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7)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
(「董事会」)获潘飞先生(「潘先生」)告知其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请求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并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相关事宜须敦请本公司之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注意之事项。
董事会正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10条、第3.10A条、第3.21条及第3.25条物色合适
人选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潘先生的辞职将於董事会确认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填补空缺後正式生效。届时本公司将就有关委任作出进一步公告。
潘先生的辞任将不影响本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潘先生於其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承董事会命
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
主席
张毓强
香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非执行董事: 张毓强先生(主席)、张健侃先生、唐兴华先生、王源先生
执行董事: 周廷才先生、黄钧筠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谢国平先生、潘飞先生、陈志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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