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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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7 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现就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5、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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