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明霞)
本人胡明霞,作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胡明霞:女,中国籍,1980年生,致公党员,四川大学会计学博士,擅长审计和公司治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有关规定,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忠实与勤勉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一)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大 出席方式
年度 姓名 会会议次数 备 注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2024 胡明霞 2 2 0 0 /
(二)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应参加 出席方式 是否连续
年度 独立董事 董事会 两次未亲
姓名 会议次 现场 通讯 委托 缺席 自出
数 方式 方式 出席 席会议
2024 胡明霞 5 2 3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公司治理、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公司调研等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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