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
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执
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解释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23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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