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6-009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发放基本原则
(一)分类核定原则:劳动关系在公司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国有股东委派的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年度津贴。
(二)业绩挂钩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紧密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合规透明原则:薪酬决策、核定及发放流程合规,相关信息按监管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四)不重复领薪原则: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人员,按实际履职情况统一核定薪酬,仅在一处领薪,不得重复领取。
四、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不含职工董事)薪酬采用基本年薪、年度绩效、任期激励相结合的模式,总薪酬=基本年薪+年度绩效+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薪酬核定结合岗位责任、履职风险、任职年限,综合考虑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经济增加值、职工人均收入等指标,确定不同岗位的总薪酬水平。其中:基本年薪按月等额发放;年度绩效可按照一定比例预发,年度董事会审议确认后结算,实行递延支付;任期激励在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后结算发放。年度内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数及考核结果核定薪酬。
2. 国有股东委派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及薪酬。
3. 职工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按其在公司任职岗位标准执行。
(二)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80000 元/年(税后)。在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任职整年度一次性发放。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调研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年度绩效、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三部分构成,总薪酬 =基本年薪+年度绩效+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绩效薪酬占基本年薪与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由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重复领取高管薪酬;薪酬核定结合岗位职责、职级、履职年限、经营业绩及行业水平确定。其中:基本年薪按月等额发放;年度绩效按一定比例预发,年度董事会审议确认后结算,实行递延支付;任期激励在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后结算发放。年度内因换届、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数及考核结果核定薪酬。
六、其他规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承担部分从薪酬中扣除;
2. 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费用,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事项,按《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4.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执行;
5.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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