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5-010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
下:
因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业务拓展需
要,经研究决定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
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拟增加相关内容并修改相应表述,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工
商核准登记为准。
鉴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集中修改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章制度,对上
市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公
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 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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