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16:43:00 股吧网页版
国机通用:国机通用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5-024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会计师事务
所容诚所聘期已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
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汇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
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所已知悉本次变更
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汇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9 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5 家,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1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5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