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7:03:07 股吧网页版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裁、
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推荐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
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
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
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投资
者和员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 3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全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中
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擅长财务分析和资本运营,熟悉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及其
他相关法规制度。

(四)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
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
违纪行为者。

(三)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者。

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裁、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
经济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二)负责审核公司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配合会
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
制,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
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四)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
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

相应防患的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五)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
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
(六)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
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七)根据总裁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
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
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
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偏离的预警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报告)。
(九)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帐处理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
配、弥补亏损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制度或财务决策方案,负责监
督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对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